旅行團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

  ► 報團及付款程序
1。
*旺季訂金收費本社將作補充通知。報名時需繳交交訂金每二千至四千元正視乎團種。
2。 付款方式包括:現金,易辦事,支票。連續出發前十個工作天繳付任何費用,均不接受支票。恕不接受期票。*支票抬頭請填上”韓國旅行社(香港)有限公司”
3。 機場稅,保安稅,機場建設稅及離境稅等稅項附加費以航班最後公佈為準,價格如有更改,將會發生變更,一切費用必須於出發前全數繳付。
4. *逾期未繳清費費者,本社得將訂位作廢,所繳訂金例不發還,亦不得將訂金轉與他人或轉為其他日期出發及其他旅行團。
5。 不接受任何用信用咭付款,包括Visa Card、Master Card、 AE Card ………..。
   

KOREA TRAVEL SERVICE (HK) CO
Hang Seng Bank Account No: 295-156350-001
HSBC Account No: 817-857584-001
FPS HSBC ID : 103162814

 

  ►旺季假期付款安排
1。
報名時需繳交訂金每位四千元正。
2。
旺季如聖誕節及農曆新年等,均需提前出票及需提早安排交通,住宿及地點等。凡於旺季出發的旅行團,均不接受任何日期,旅行團種,姓名等更改及取消訂位。如確實更改或取消訂位,所繳之一切費用概不予退還。
3。 旺季期間餘款須在出發日期前三十天繳清。
   
 
►更改或取消
1
參團客人如因私人事故取消訂位或要求更改出發團隊,日期或更改姓名等
,一律視作取消訂位論,本社將以下列情況取代手續費:
出發前21天 所有訂金將被取代(工作天計),
14 – 20天 所有費用之50%將被取代,
8 – 13天 所有費用之75%將被取代,
7天 所有費用之100%將被取代,
*取消訴訟費後之餘數將以劃線支票退給給客人,客人應於三個月內到本社領取(由出發日起計);或替換保留餘數,並於一個月內(由出發日起計))計)參加本社的任何旅行團。
2。 於出發當日缺席(No Show),均視為自動放棄論,所發生的一切繳費概不退還。包括所有稅項及附加費用。
3。
如客人確實更改或取消訂位,必須以書面或親臨本社通知為準,電話通知恕不接受。
4。
客人如在旅途中突然退出或不參予任何團體活動(如預期,觀光或住宿等),均被自動放棄論,所繳費概概不退還。
   
 
►改錯名之手續費
1。
報名後發覺錯名,更新名字每次程序費HK $ 500,必須於報名後10個工作論文提出,只限錯名更正不能更改出發日期和取消,更改回程日期之客人不能改名。
2。 必須接受客人之護照副本。
3。
凡於旺季出發的旅行團,均不接受任何,姓名等更改及取消訂位。如確實更改或取消訂位,所繳費的一切費用概不予退還。
   
 
►簽證及證件須知
1。
持香港特區護照及BNO的客人,入境韓國可停留九十天內無需簽證。證件所需有效期不少於回程當日,詳情請與駐港韓國領事館查詢。
2。
即使客人持有有效的入境簽證及旅遊證件,而於入境時被當值之移民局海關人員拒絕入境,本社代表委託機構亦毋須負任何責任。所有額外安排之食宿,交通費用全部由其本人負責,其餘下的行程亦將不會獲得任何補償,亦不得要求退款或改團。
   
 
►單人或奇數報名客人注意事項
1。 為了確保衛生,如單身報名或組人合參團人數為單數(佔房人數計算),客人必須補單人房附加費(個別旅行團,有不同收費)。團員不得籍籍反對或退出。
2。
奇數參團的客人必須與自己的朋友夾房,或自動放棄半間房的權利(不設加床),否則需補回單人房附加費。
   
  ►備註
1。
旅行團航班資料:大韓航空(KE)/韓亞航空(OZ)/濟洲航空(7C)/易斯達航空(ZE)或其他直航仁川機場的航班,所有航班經過最終分配為準,客人不得異議,如有更改,則以公開宣佈為準。
2。
“香港旅遊業議會”(TIC)建議旅客於出發前購買適當的旅遊綜合保險。
   
   
  ►旅遊業賠償基金保障
1。
遵照旅遊業議會指示,旅行團收據上蓋有團費0.15% TIC電子印花稅,乃受旅遊業賠償基金所保障。「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計劃」為參加旅行團外遊時因意外導致傷亡之團員,提供經濟援助。詳情可致電旅遊業賠償基金管理委員會秘書處3151-7945查詢。若於付款時因機械故障而未能蓋印,請於出發前到本社補印。
2.
「旅遊業賠償基金」為客人因旅行社破產或挾款潛逃而未能如期隨團旅遊,可申請團費九成之特惠補償。為確保以上權益,請客人保留已蓋有TIC電子印花之旅行團收據。
3.
本社建議隨團旅客將收據交予在港親友妥善保存,以作突發事故之意外
或保險索償用途。
   
  ►個人資枓收集聲明
1.
Korea Travel Service (HK) Co.收集或持有客人之個人資料將用以核對、交換及/或披露予其他與Korea Travel Service (HK) Co.有關連之機構或人士有關行政編排、客戶服務、風險管理、罪案調查等有關服務和活動之用途而毋須預先通知客人。直至客人向Korea Travel Service (HK) Co.作出書面指示為止。根據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,客人亦有權按相關法例及規則向Korea Travel Service (HK) Co.之個人資料保管主任查閱及/或更正其本人之相關個人資料。
2.
閣下及授權代表之其他客人(如適用)確認清楚明白及同意接受Korea Travel Service (HK) Co.上述個人資料收集之目的及權利,亦清楚明白閣下及授權代表之其他客人(如適用)於上述條款內之權利。
   
  ►更 改 回 程
  **團體機位基本是全團出發及全團返港,因此客人在報團時或出發前如要求更改回程機位額外服務,敬請注意以下事項**
A 團體機票不能攻更改回程,加附加費亦不能處理。
B. 如停留改期返港者必須自行購買機票,或經本公司代訂。
C。 嘉賓只可於旅行團以(自備機票)模式報名,訂金每位$2,000,報名後不能更改或取消。
D. 機位一經確定,不能取消,機票費用及稅項,必須於限期前繳交。團費餘款於出發前十四個工作天前天內繳交。
E. 自備來回機票參團嘉賓注意適用於指定團隊及日子 : 如因行程調配關係,若第一晚入住酒店比較偏遠地方或因天氣、
罷工、戰爭、怠工或安全情況影響而引致有關交通工具暫停服務,停航或其他事故,而必須調動 更改或取消部份行程,
嘉賓不能藉詞要求退出或投訴。另外,如因以上原因非我司能力控制範圍之內而取消團隊出發,自備來回機票嘉賓需自
行承擔任何額外費用和損失。
F。 自備機票之嘉賓必須於指定時間及地點出現,逾時不侯。

KTS Tour 20200814